南充电影工业职业学院 学生校园文明行为规范
为提高学生文明素质,根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提出校园文明行为规范,要求全体学生共同遵守。
一、维护文明整洁的学习、生活环境,尊重他人劳动成果,不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蒂和其它杂物,不向窗外扔东西、泼水,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和随地堆放垃圾。
二、爱护公共财物和设施,不在桌椅、门窗、墙壁等处乱刻乱画,不攀折树木、采花摘果、践踏草地、损坏公物。
三、着装整洁,仪表端庄,不得染发,不得在校园穿奇装异服,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出教室、办公室及其它公共场所。
四、尊敬师长,讲究礼貌,待人热情大方,讲诚信守诺言,举止、谈吐文雅,不讲粗话、脏话,男女文明交往,举止得体。
五、自觉维护教室、阅览室、图书馆、宿舍、食堂、会场等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不得在公共场所打闹、起哄、大声喧哗,不得妨碍他人工作、学习或休息。
六、不得酗酒、赌博、打架斗殴,不得有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参与传销和进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在校园进行宗教活动,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大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七、文明使用互联网,自觉抵制黄、毒、赌等不良诱惑,提高防范意识,严防电信网络诈骗和非法校园网贷。
八、自觉遵守校内交通秩序,自觉遵守门卫制度。
九、勤俭节约,不浪费水电、粮食等,不乱倒剩饭、剩菜。
十、遵守学校统一作息时间和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晚归,不得留宿外人和异性。因故晚归的,须经值班人员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不得攀爬围墙、门窗,不得夜不归宿。
十一、在寝室内不得从事营销活动、饲养宠物,注意防火、防盗,不得使用电炉、热得快、电饭煲、酒精炉、煤气灶,不得在床上点蜡烛、在床上吸烟。
十二、周一到周五不得离校外出,如因特殊原因离校的,必须办理请假手续,离校返校必须在门卫处登记。
十三、不得擅自挪动、损坏消防器材和其他安全设施。
十四、开学和放假必须按照学校的安排,按时到校和离校,不得在途中逗留,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十五、积极参加文体活动,保持身体和心理健康,提高适应能力,珍爱生命,防止意外事故和非正常死亡事故。
以上要求,请自觉遵守,若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