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
首页 > 学校规章制度

南充电影工业职业学院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5-09-25 作者:南充电影工业职业学院官方 文章来源:南充电影工业职业学院 浏览量:2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具有南充电影工业职业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学生综合素质考评。

第三条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是按照学校lol外围官网雷竞技目标,通过设立考评指标,确定评价标准,对学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核、评价、激励的一种工作机制。

第四条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的原则是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章  考评体系

第五条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体系包括德育素质、智育素质、体育素质、美育素质、劳动素质、拓展素质六个方面,总分为300分,其中德育素质80分、智育素质70分、体育素质30分、美育素质60分、劳动素质60分,拓展素质方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考评,作为加分项目计入考评总分值。

第三章  组织实施

第六条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和部署,学生工作处统筹安排和监督,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  各二级学院成立院、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小组,各小组人员构成和职责如下:

(一)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小组由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与团总支、学生会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

1.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组织安排本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

2.辅导员对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

3.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小组调查、解决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纠纷,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考评中的思想工作;

4.决定上报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结果和评优材料。

(二)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学生干部代表(1名)、学生代表(不少于2名,可根据班级人数增加)组成(学生干部与学生代表由全班选举产生),其主要职责是:

1.审核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各方面的加分、扣分,上报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的有关材料;

2.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过程中的思想工作和与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有关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严肃综合考评工作纪律,相关单位要公平、公正、公开的做好综合考评工作。凡因在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中弄虚作假者,除在德育素质考评项扣分外,还要根据《南充电影工业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进行处理。

第九条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每学期考评一次,各项考评数据由辅导员登记汇总,并在学期末将学生考评的结果报学院综合考评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审核后在学院内公示5日。

第十条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相关要求。

(一)每项扣分、加分不超过目标分值。

(二)学生担任多个职务的,只计最高职务的分值,不重复加分。

(三)一个项目多次获奖,只计最高级别获奖的分值,不重复加分。

(四)同一作品多次发表,只计最高级别获奖的分值,不重复加分。

(五)凡加分需要证明者必须提供相应证明。

(六)综合考评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材料等,考评结果记为0分。

第四章  考评程序

第十一条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分个人材料收集、班级考评、班级公示、学院审核公示、学校复核五个步骤进行。

(一)个人材料收集。每个学生必须按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六个方面的内容,按照考评内容及评分细则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给班级考评小组。

(二)班级考评。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小组在阅读个人上交材料的基础上参照条款评出各项考评得分和总得分。

(三)班级公示。班级综合考评小组收集原始记实材料,全面审议、核准学生的各项考评得分和总得分,向全体学生公示,接受学生监督,并将考评结果报学院综合考评工作小组进行审核。

(四)学院审核公示。学院综合考评工作小组召开会议对班级提交的考评结果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学院综合考评工作小组需根据反映情况是否属实及时作出解释或调整,并再次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结果报学生工作处。

(五)学校复核。学生工作处对各学院综合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并及时将结果反馈学院。

第五章  考评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结果装入学生档案,并作为下列各项工作的依据:

(一)评定各类奖学金的基本依据。

(二)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等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基本依据。

(三)推选组织发展、推荐就业的基本依据。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当学期转专业学生在原班级参加综合考评。

第十四条  超出基本修业年限、休学等特殊学生参加综合考评,由二级学院具体规定。

第十五条  本考评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考评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1.南充电影工业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细则

       2.南充电影工业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表

附件1南充电影工业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细则.docx

附件2南充电影工业职业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细则.docx


Baidu
map